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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头条
0410

东方园林中标连云港市连云区全域旅游基础设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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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8-042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连云港市连云区全域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于近日收到江苏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或“甲方”)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连云港市连云区全域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联合体。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连云港市连云区全域旅游基础设施项目

2.中标联合体: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总投资:106,684.46万元

4.建设内容:海上桃源•入口形象展示区工程、在海一方公园改建工程、凰窝公园改建工程、羊山岛旅游工程、全域绿道系统工程、现有景区(万寿谷、枫树湾、船山飞瀑)提升工程等6个工程。

5.合作期限: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13年)

6.运作模式: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模式

7.持股比例:政府方代表股权比例为20%,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为80%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连云港市地处江苏省东北端,下辖3个市辖区、3个县级行政区,户籍人口533.99万人,总面积7615平方千米。2017年地区生产总值2640亿元,增长7.4%;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0293元、15273元。

(以上信息来自连云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yg.gov.cn/)

关联关系:甲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过类似业务。

三、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及职责分工

1、公司名称: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凯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6层607

经营范围:文艺创作;工程勘察设计;经济贸易咨询;产品设计;工程技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东方园林持有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100%股权。

2、公司名称: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君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36号帅府商通大厦10楼101-105号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机电设备、钢结构的安装(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须经审批后或凭有许可证方可经营)

东方园林持有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3、联合体内部职责分工及股权比例:

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营业执照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维护等工作,持股占项目公司的78.4%;

联合体成员——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负责资质范围内的设计工作,持股占项目公司的0.8%;

联合体成员——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资质范围内的市政、建筑工程的施工,持股占项目公司的0.8%;

政府方持股占项目公司的20%。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06,684.46万元,是公司在全域旅游PPP项目的又一进展,有利于公司在全域旅游领域内积累更多经验,延伸产业布局,有效的发挥业务协同作用。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业务支持,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长期积极的影响。

五、项目履行风险提示

1、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公司还需与招标人谈判并签署PPP项目合同,并依据该合同组建项目公司。每个环节的工作推进受多方因素影响,时间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最终签署的PPP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工期等与中标通知书内容不一致的风险。

2、项目公司的成立时间受各方工作进度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公司本次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该项目,具体负责的项目投资金额取决于项目公司、东方园林和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施工合同及设计合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施工项目的付款方式、回款期限及回款保障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5、本项目的履行将占用公司一定的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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